
保密法治建设方案(保密工作法制化)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坚持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24修订)》第三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工作的领导。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保密法治建设。
2、根据《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 所有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承担着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 保密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全体公民都应遵守《保密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职责。
3、第四条:保密工作应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旨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同时便于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公开的事项,应依法公开。
4、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保守国家秘密是公民的义务。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5、第三条强调国家秘密的法律保护,并规定了所有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第四条提出了保密工作应当遵循的方针,即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旨在既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又便于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关于学校保密工作实施方案
结合我校实际工作,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主线,以提高全体教职工保密观念和警觉性为目标,全面落实保密工作各项任务,不断提高保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更好的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保密教育 将保密教育纳入教师日常培训和学习,使教师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树立保密观念,掌握基本的防窃密和防泄密技能。规范文件传送流程 对于可能涉及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和材料,应通过更安全可靠的渠道传递,避免在无安全保障的QQ群、微信群中公开,从源头上消除无意中泄密的可能性。
为确保学校安全保密能力,全面完成保密工作任务,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主线,以提高全体教职工保密观念和警觉性为目标,制定本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以严格防控泄密、失密事件。强化组织建设,明确保密责任。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增强保密工作的主动性与严肃性。
学校将与相关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见办公自动化网)一式三份。凡涉及国家秘密的,要求单位主管领导、相关涉密人员均签订《保密承诺书》;凡涉及工作秘密的只要求单位主管领导签订《保密承诺书》。
学校保密规定:高校应制定明确的保密规定,确保教职员工和学生了解并遵守相关的保密政策。 学术研究保密:高校的学术研究可能包含敏感信息,如未公开的研究成果、计划或原始数据。保密工作需要确保这些信息不被未授权人员获取。
【范文一】全面加强单位安全保密能力,以学习保密法为主线,提高全体人员保密意识,严防泄密、失密事件。本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全面负责的保密工作体系。开展教育,强化意识,通过多样教育形式提高保密重要性认识,树立正确保密观念。
保密工作都有哪些
机要管理岗位:这类岗位通常存在于每个机关和事业单位中,负责机要文件的签收、登记、发送和传递等工作。这些文件必须在专用的保密渠道中处理,绝不能在互联网上传输,且禁止未授权人员阅读、复制或传播其内容。 人事档案管理岗位:在机关和事业单位中,人事档案的管理是涉密工作的一部分。
保密工作都有:从工作目的划分。保密工作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预防国家秘密被泄漏、被窃取。即制定保密法律制度、实施保密管理措施、采取保密技术防护,形成保护国家秘密的综合防护体系,防止国家秘密从内部泄露和被外部窃取;(2)打击惩治窃密泄密行为。
工作目的的划分:保密工作包括防范国家秘密泄露和窃取,以及打击和惩治窃密泄密行为。这涉及制定保密法律制度、实施保密管理措施、采取保密技术防护,构建综合防护体系,防止内部和外部对国家秘密的侵害。同时,对发生的窃密泄密事件和案件进行查处,追究责任,改进防范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禁止使用个人电子设备拍摄、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内部和敏感信息。禁止使用微信、QQ等社交媒体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内部和敏感信息。禁止使用图文识别等应用程序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内部和敏感信息。禁止在自媒体、朋友圈发布、转发、处理和传输涉密、内部和敏感信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在总则中专门增加一条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在总则中专门增加一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将党的领导写入法律,确保保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保密工作应党而生、伴党而行、为党而兴,始终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
2、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细化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这一专门条款。该条例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落实了2024年2月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
3、为积极应对保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防范开源信息泄密风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增加了机关、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专门条款,明确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的义务。在当今信息时代,开源信息丰富且传播迅速,机关、单位在进行信息公开时,面临着更高的泄密风险。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责任追究体系。新修订的法律明确规定,对于违反保密法规定,从事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依法追缴行为人因此获得的违法所得。
5、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增加了机关单位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的专门条款。新《保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遵守国家保密规定。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机关单位在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义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