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型消防站建站发言? 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说明?
消防站分级标准
1、微型消防站分级按场所性质与规模分:一级适用于火灾高危单位等,如5000㎡以上客运车站/码头候车(船)厅等;二级为一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像90张床位以上福利院等;三级是除二级外的其他场所,按需建设。也有按星级等划分,如50 - 100间客房酒店等适用一星级,小型娱乐场所等适用简易型。
2、微型消防站分为三级,依据单位情况而定。设有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无消控室但员工超10人的重点单位则需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员工少于10人的重点单位则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非重点单位可根据此标准建立。在人员配备上,微型消防站应满足灭火应急处置需求。
3、分组编排。一级微型消防站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应少于4人。其中,能到场参与火灾扑救的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二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三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2人。
4、本标准适用于国有危化企业的消防站建设,其他所有制形式危化企业可参照执行。消防站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设置应综合考虑企业行业特点、规模、火灾危险性与保护需求,不应低于表1规定。表1企业消防站分级标准 增设消防站需满足表4及以下条件。
5、液化汽站的消防等级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一级和二级,同时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还有三级划分。一级消防等级:主要适用于液化石油气站的存储、装卸和供应系统。要求采取全面的消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的完善、消防人员的配备以及消防演练的定期开展等。
南京现在要求街道成立消防快速处置队吗
1、是的,南京要求街道成立消防快速处置队。为全面加强微型消防站相关能力,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效能,2025年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在全市建成200个“有场所、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的消防快速处置队,并将提档升级200个消防快速处置队纳入市对区任务清单,从政策层面强力推进。在具体实践中,各区域已开展相关建设。
2、一是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此类单位规模较大、风险等级高,需要有专职力量来应对可能突发的火灾。二是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由于这些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特性,专职消防队能够快速对火灾或爆炸隐患进行处置。三是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3、迅速给予有效处置。这种支队的成立,是为了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及时控制局面。一般而言,消防机动支队是由消防支队与重点单位共同组建的,平时各司其职,但在紧急情况下,它们会迅速集结,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一二三级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1、- 一级微型消防站:一般适用于重点单位或人口在500人(含)以上的自然村落、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重点单位和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居民社区。同时,若同一建筑内有多个重点单位或多个居民社区共用消防控制室,也应按照一级微型消防站的标准分别独立建站。
2、没有设置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要点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没有设置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要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地方各级的人民政府都必须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消防站等级标准依据不同类型进行划分,常见分类标准如下:微型消防站分级按场所性质与规模分:一级适用于火灾高危单位等,如5000㎡以上客运车站/码头候车(船)厅等;二级为一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像90张床位以上福利院等;三级是除二级外的其他场所,按需建设。
4、人员配备: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5、根据《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以下单位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厂(场、园、院)区占地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应当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 厂(场、园、院)区占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小于10万平方米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应当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6、分级标准 单位微型消防站分为三级:(一)设有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同一建筑内多个重点单位共用消防控制室的,应按照一级微型消防站的要求分别独立建站。(二)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1、微型消防站应设有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或单独设置。应配备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以及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视情况配备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应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建筑间可分区域设置。
2、建设原则 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立微型消防站。社区微型消防站则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和群防群治队伍,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实现初起火灾快速响应。人员配备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不少于6人,设站长、消防员等岗位,进行岗前培训。
3、- 二级微型消防站:一般适用于员工总人数(含外包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不超过20人的场所,或者人口在500人至2000人之间的自然村落、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且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重点单位和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居民社区。
4、值守制度: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火警响应: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联勤联动: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5、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旨在提高社会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实现快速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以下是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建设原则 除依法应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重点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鼓励除重点单位外的社会单位参照建立微型消防站。
6、微型消防站建设原则 - 除法规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应以“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 合用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人员配备 - 微型消防站至少配备6人。